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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启绿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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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晶力威硅胶科技有限公司(迁建)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编辑:启绿环保 浏览: 时间:2019-10-19
东莞晶力威硅胶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在东莞市塘厦镇塘天南路塘厦段29号1栋101室厂房内组织验收工作组。对东莞晶力威硅胶科技有限公司(迁建)(下称“本项目”)环保保护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和验收(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和与会代表听取了各相关单位对本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现场检查了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晶力威硅胶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塘厦镇塘天南路塘厦段29号1栋101室,(北纬22°45′45.95″ 东经114°06′12.06″)。
项目迁建后总投资110万元,占地面积1000m2,建筑面积2000m2,年加工生产硅胶制品100吨。
生产设备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环评文件中的数量 |
实际数量 |
工序 |
备注 |
1 |
油压机 |
6台200T、10台250T |
16台 |
16台 |
油压成型 |
与环评相符 |
2 |
开料机 |
/ |
1台 |
1台 |
开料 |
与环评相符 |
3 |
混料机 |
/ |
1台 |
1台 |
混料 |
与环评相符 |
4 |
裁切机 |
/ |
1台 |
1台 |
裁切 |
与环评相符 |
5 |
小冲床 |
/ |
4台 |
4台 |
冲拆 |
与环评相符 |
6 |
液压冲床 |
/ |
1台 |
1台 |
冲拆 |
与环评相符 |
7 |
立式小烤箱 |
尺寸为1.5m×0.5m×1.5m |
2台 |
2台 |
用电:烘烤,温度80℃,检验产品耐热性 |
与环评相符 |
8 |
空压机 |
/ |
1台 |
1台 |
/ |
与环评相符 |
9 |
电子秤 |
/ |
5台 |
5台 |
检验设备 |
与环评相符 |
10 |
厚度计 |
/ |
2台 |
2台 |
与环评相符 | |
11 |
邵氏硬度计 |
/ |
2台 |
2台 |
与环评相符 | |
12 |
手动影像测量仪 |
/ |
1台 |
1台 |
与环评相符 | |
13 |
寿命测试仪 |
/ |
1台 |
1台 |
与环评相符 | |
14 |
荷重机 |
/ |
4台 |
4台 |
与环评相符 | |
15 |
天平 |
/ |
10台 |
10台 |
与环评相符 | |
16 |
耐磨试验机 |
/ |
2台 |
2台 |
与环评相符 | |
17 |
曲线仪 |
/ |
1台 |
1台 |
与环评相符 |
(二)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6年7月委托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晶力威硅胶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6年9月6日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16]9290号。项目于2016年12月2日取得了《东莞晶力威硅胶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文号:东环建[2016]16773号。
项目于2019年5月委托江苏苏辰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晶力威硅胶科技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6月6日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的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19]9086号。主要从事硅胶制品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硅胶制品100吨。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万元。
(四)验收内容
本次验收的内容为:本项目的废气、废水及噪声,固废由当地生态环境部门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本项目竣工后,实际建设内容与<报告表>及其批复所述内容基本一致,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效果
本项目已按照 <报告表>及其批复的要求落实了环保措施,包括:
1、废水
(1)生产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用水环节,因此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
(2)生活污水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主要为污染物CODcr、BOD5、SS、NH3-N等。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然后引至东莞市塘厦石桥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项目产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水污染物得到一定量削减,减轻了污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污染负荷,有利于水环境保护,则项目生活污水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因此,项目建设完成后产生的污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2、废气
(1)工艺废气
开料、混料工序:项目开料、混料工序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项目将开料、混料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开料、混料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经“UV催化光解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收集率不低于90%,处理率不低于90%),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未收集部分10%的非甲烷总烃实施无组织排放,厂界排放浓度未超过《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经加强机械通风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在有效落实以上措施下,项目所产生的废气不会对项目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厨房油烟
项目不设员工厨房,故无厨房油烟废气产生及排放。
因此,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在有效落实以上措施下,项目所产生的废气不会对项目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为:车间机械加工设备运行噪声,噪声值约为75-85dB(A),空压机运行噪声,噪声值约为80~85dB(A);车间机械通风、抽气所用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级为70~75dB(A)。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迁建后产生的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处理;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配结果
本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已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江门中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7-8日对废气、废水、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
废气:①有组织废气:开料、混料工序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②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非甲烷总烃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废水: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噪声:厂界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五、环保监测结果
(一)本项目基本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
(二)建设单位制定了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和各选择操作规程,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与维护已安排专人负责。
(三)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报告表>及其批复所述内容基本一致,没有重大变动。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一致认为本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本项目废气、废水及噪声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建议和要求
(一)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管理和定期维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并按照环保部门的最新要求执行。
(二)对于本项目的废气、废水、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竣工环保验收,如环保部门另有要求的,应按照其具体要求执行。
(三)按照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东莞晶力威硅胶科技有限公司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