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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启绿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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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格致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编辑:启绿环保 浏览: 时间:2019-10-19
广东格致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在东莞市万江街道金曲路 23号3栋401室厂房内组织验收工作组。对广东格致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新建)(下称“本项目”)环保保护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和验收(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和与会代表听取了各相关单位对本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现场检查了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广东格致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万江街道金曲路 23 号 3 栋 401 室(厂址中心地理坐标:北纬 23°2’14.03",东经 113°43’30.63")。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 1120m2,建筑面积 1120m2,使用面积为 780m2,项目主要从事职业卫生检测,食品检测,环境检测,产品质量检测等检测服务,500 个/年。
生产设备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环评文件中的数量 |
实际数量 |
备注 |
1 |
原子吸收光谱仪 |
2 台 |
2 台 |
与环评相符 |
2 |
热稀光剂量仪 |
1 台 |
1 台 |
与环评相符 |
3 |
气相色谱仪 |
3 台 |
3 台 |
与环评相符 |
4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
2 台 |
2 台 |
与环评相符 |
5 |
液相色谱仪 |
1 台 |
1 台 |
与环评相符 |
6 |
离子色谱仪 |
1台 |
1台 |
与环评相符 |
7 |
干湿温度计 888-A |
1 台 |
1 台 |
与环评相符 |
8 |
酸碱度/氧化还原双用仪表 AZ8651 |
1台 |
1台 |
与环评相符 |
9 |
噪音计 泰仕 CENTER320 |
10 台 |
10 台 |
与环评相符 |
10 |
多功能声级计 爱华 AWA6228 |
2 台 |
2 台 |
与环评相符 |
11 |
数位温湿度表 泰仕 CENTER310 |
12 台 |
12 台 |
与环评相符 |
12 |
林格曼测烟望远镜 上析 SCTIA SC8020 |
1 台 |
1 台 |
与环评相符 |
13 |
自动烟尘气(气)测试仪 崂应 3012H 新 08 |
1 套 |
1 套 |
与环评相符 |
14 |
烟尘多功能取样管 崂应 1085A 型 |
1 台 |
1 台 |
与环评相符 |
15 |
油烟采样管 崂应 1087A |
1 台 |
1 台 |
与环评相符 |
16 |
低浓度烟尘取样管 DL-Y20 |
1 台 |
1 台 |
与环评相符 |
17 |
空气采样器 崂应 2020 |
20 台 |
20 台 |
与环评相符 |
18 |
防爆大气采样器 北劳所 QC-4S |
20 台 |
20 台 |
与环评相符 |
19 |
防爆粉尘采样器 北劳所 IFC-2 |
20 台 |
20 台 |
与环评相符 |
20 |
空盒气压表 姜山 DYM3 |
6 台 |
6 台 |
与环评相符 |
21 |
钢圈尺 |
2 台 |
2 台 |
与环评相符 |
22 |
空气采样器 崂应 2050 |
10 台 |
10 台 |
与环评相符 |
23 |
注射器采样箱 |
5 台 |
5 台 |
与环评相符 |
24 |
卫星定位仪 冰河 110 |
3 台 |
3 台 |
与环评相符 |
25 |
电子皂膜流量计 北劳所 BL-103 |
2 台 |
2 台 |
与环评相符 |
26 |
恒流采样器 北劳所 HL-1 |
10 台 |
10 台 |
与环评相符 |
27 |
多功能声级计 AWA5688 型 |
3 台 |
3 台 |
与环评相符 |
28 |
离心机 |
17 台 |
17 台 |
与环评相符 |
29 |
生化培养箱 |
2 台 |
2 台 |
与环评相符 |
30 |
电热恒温水浴锅 |
2 台 |
2 台 |
与环评相符 |
31 |
超声波清洗机(15L/h) |
1 台 |
1 台 |
与环评相符 |
32 |
全自动 RO 纯水机 |
1 台 |
1 台 |
与环评相符 |
33 |
多功能 X 射线质检仪(剂量仪) IBA MagicMaxU |
1 台 |
1 台 |
与环评相符 |
34 |
AT1123 或 1121 白俄罗斯巡测仪 AT1121 |
1 台 |
1 台 |
与环评相符 |
35 |
线对卡 波兰 Project |
1 台 |
1 台 |
与环评相符 |
36 |
低对比度细节检测模体 波兰 Project |
1 台 |
1 台 |
与环评相符 |
37 |
光野准直测试工具 波兰 Project |
1 台 |
1 台 |
与环评相符 |
38 |
屏片密着板 波兰 Project |
1 台 |
1 台 |
与环评相符 |
39 |
线对卡 波兰 Project |
1 台 |
1 台 |
与环评相符 |
40 |
阈对比度细节模体 波兰 Project |
1 台 |
1 台 |
与环评相符 |
41 |
热释光个人剂量计 北京海阳博创 |
1 台 |
1 台 |
与环评相符 |
42 |
退火炉 用电 |
1 台 |
1 台 |
与环评相符 |
2019年3月建设单位委托福州闽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广东格致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4月1日通过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万江分局的审批同意建设,审批编号为:东环建 [2019]4573号。主要从事职业卫生检测,食品检测,环境检测,产品质量检测等检测服务500个/年。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万元。
(四)验收内容
本次验收的内容为:本项目的废气、废水及噪声,固废由当地生态环境部门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本项目竣工后,实际建设内容与<报告表>及其批复所述内容基本一致,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效果
本项目已按照 <报告表>及其批复的要求落实了环保措施,包括:
1、废水
(1)生活污水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排放量为 540t/a,主要污染物为 CODcr、BOD5、SS、NH3-N 等。根据东莞市万江区污水干管平面布置图可知,项目所在地可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放至市政下水道,然后引至东莞市万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B 标准后排放。项目产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水污染物得到一定量削减,减轻了污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污染负荷,有利于水环境保护,则项目生活污水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实验清洗废水
实验清洗废水包括:实验后仪器或器皿第一、二次洗涤废水和实验前仪器或器皿润洗废水,每个月的产生量为 0.67t,则项目实验清洗废水年产量约为 8t。项目实验室内的样品前处理室和有机处理室各设一个洗手台,分别在这两处洗涤、润洗实验器皿,拟在这两个洗手台下部各设两个塑胶桶,接存洗涤、润洗废水。项目内的仪器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洗涤或润洗,会产生润洗废水,润洗废水用塑胶桶接存。该部分洗涤、润洗废水含有化学物质,收集起来作为零星废水定期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设 1 个有效容积为 1m3的废水收集桶对实验室清洗废水经收集后交东莞市零星废水中心处理,不外排,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纯水系统浓水
项目制纯水系统生产流程中反渗透装置产生一定量的浓水,该类水属于清净下水,根据同类项目类比分析,该类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pH(6~9)、CODCr (25mg/L)、SS(20mg/L),纯水系统产生的浓水属于清净下水,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因此,项目建设完成后产生的污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2、废气
(1)工艺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实验废气,包括挥发性有机气体、酸雾废气(氯化氢、硫酸雾)和氮氧化物,其主要污染因子为 VOCs、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实验操作都是在密闭的实验室进行,项目酸雾废气(氯化氢、硫酸雾)和氮氧化物,通过水喷淋塔处理后排放,可以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项目有机废气UV光解+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可以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II时段标准,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2)厨房油烟
项目不设员工厨房,故无厨房油烟废气产生及排放。
因此,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在有效落实以上措施下,项目所产生的废气不会对项目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为:检测设备运行噪声,噪声值约为 75~85dB(A);机械通风所用通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级为 70~85dB(A)。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 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危险废物交有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因此,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处理后不会造成对环境的影响。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配结果
本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已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江门中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8~9日对废气、废水、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
1、废水: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2、废气:
①有组织废气:实验室1#废气排放口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处理后,总VOCs符合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II时段标准。实验室2#废气排放口废气经水喷淋塔处理后,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均符合处理后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②无组织废气:总VOCs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氯化氢、硫酸雾、二氧化氮均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厂界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五、环保监测结果
(一)本项目基本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
(二)建设单位制定了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和各选择操作规程,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与维护已安排专人负责。
(三)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报告表>及其批复所述内容基本一致,没有重大变动。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一致认为本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本项目废气、废水及噪声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建议和要求
(一)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管理和定期维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并按照环保部门的最新要求执行。
(二)对于本项目的废气、废水、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竣工环保验收,如环保部门另有要求的,应按照其具体要求执行。
(三)按照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广东格致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