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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启绿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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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轩盛模型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编辑:启绿环保 浏览: 时间:2019-05-13
东莞市轩盛模型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09日在东莞市塘厦镇清湖头社区环凤路2号二楼厂房内组织验收工作组。对东莞市轩盛模型有限公司(新建)(下称“本项目”)环保保护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和验收(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和与会代表听取了各相关单位对本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现场检查了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轩盛模型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塘厦镇清湖头社区环凤路2号二楼,(北纬22°47’5.47",东经114° 5’40.81")。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8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主要从事3D打印模型、塑胶及金属模型的加工生产,加工生产3D打印模型3000套/年、 塑胶及金属模型500套/年。
生产设备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环评文件中的数量 |
实际数量 |
备注 |
1 |
3D打印机 |
10台 |
10台 |
与环评相符 |
2 |
精雕机 |
5台 |
5台 |
与环评相符 |
3 |
喷砂机 |
1台 |
1台 |
与环评相符 |
4 |
打磨平台(配套吸尘柜) |
1张 |
1张 |
与环评相符 |
5 |
手提打磨机 |
1台 |
1台 |
与环评相符 |
6 |
水帘柜 |
1台 |
1台 |
与环评相符 |
7 |
喷枪 |
2支 |
2支 |
与环评相符 |
8 |
手叉车 |
1台 |
1台 |
与环评相符 |
9 |
空压机 |
1台 |
1台 |
与环评相符 |
(二)环保审批情况
2018年9月建设单位委托广西圣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轩盛模型有限公司(新建)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11月2日通过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塘厦分局的审批同意建设,审批编号为:东环建 [2018]10284号。主要从事3D打印模型、塑胶及金属模型的加工生产,加工生产3D打印模型3000套/年、塑胶及金属模型500套/年。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万元。
(四)验收内容
本次验收的内容为:本项目的废气、废水及噪声,固废由当地生态环境部门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本项目竣工后,实际建设内容与<报告表>及其批复所述内容基本一致,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效果
本项目已按照 <报告表>及其批复的要求落实了环保措施,包括:
1、废水
(1)水帘柜废水:项目配套手动喷枪的水帘柜有1个(水槽有效容水尺寸均为0.6m×1.2m×0.3m),则水帘柜水槽的有效容积为0.216m3。项目水帘柜用水使用一段时间后需定期更换,更换频率为每1个月更换一次,每次更换水量按水帘柜下配套的水槽水量的100%计算,则每次更换产生的水帘柜废水量为0.216吨(折合为2.59吨/年)。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CODCr(300mg/l)、SS(150mg/l)、石油类(30mg/l)。
(2)生活污水
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东莞市塘厦石桥头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根据东莞市塘厦石桥头污水处理厂配套截污主干管网总体布置图,规划该项目可接入污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放至市政污水管道,然后引至东莞市塘厦石桥头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项目产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水污染物得到一定量削减,减轻了污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污染负荷,有利于水环境保护。
因此,项目建设完成后产生的污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2、废气
(1)工艺废气
机加工工序:项目机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金属碎屑,由于项目机加工工序产生的金属碎屑颗粒较大,质量较重,可通过自然沉降下落到地面,不会飘散在空气中形成粉尘。项目机加工工序产生的金属碎屑定期清扫收集后,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3D打印成型工序:项目在3D打印成型工序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项目将3D打印成型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预留有进出风口),并对3D打印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经“UV光解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安排员工做好安全防护,配带好口罩,确保劳动安全卫生,使生产车间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要求,这样对车间内操作员工的身体健康不会构成危害。
喷漆工序:项目喷漆工序使用水性油漆过程中会挥发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VOCs。项目拟将喷漆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并对有机废气收集后采用“UV催化光解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喷漆工序有机废气排放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气筒限值。项目给工人配备必要的劳保防护用品,确保车间空气质量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7)要求。
打磨工序:项目打磨工序会产生少量粉尘,类比同类项目,粉尘的产生浓度约为200mg/m3。项目打磨平台已配套吸尘柜,打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风机收集到吸尘柜内(不设排气筒),收集过程中有极少粉尘外逸(处理效率98%),外逸粉尘属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通排风,排放浓度≤1.0mg/m3,可以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的要求(颗粒物≤1.0mg/m3)。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在有效落实以上措施下,项目所产生的废气不会对项目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厨房油烟
项目不设员工厨房,故无厨房油烟废气产生及排放。
因此,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在有效落实以上措施下,项目所产生的废气不会对项目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为:普通加工机械的运行噪声,噪声值约为70~85dB(A);空压机的运行噪声,噪声值约为75~90dB(A);机械通风所用通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级为70~75dB(A)。对于噪声污染必须采取适当的治理措施,首先应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让噪声源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点;其次应当选用低噪声设备,尽可能地安排在昼间进行生产,若夜间必须生产应控制夜间生产时间,特别夜间应停止高噪声设备,减少机械的噪声影响,同时减少夜间交通运输活动;最后还要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减震,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适时添加润滑油等措施,再经自然衰减后,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不会对本项目及外边界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交给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废漆渣、废抹布、废树脂罐、废油漆罐及项目废气处理更换的废活性炭,交资质公司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须避雨集中堆放,统一由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处理场作无害化处理,日产日清,并要选择好垃圾临时存放地的位置,尽量避免垃圾散发的臭味逸散和垃圾渗滤液的溢淌,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配结果
本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已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东莞市富润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9-30日对废气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①3D打印成型工序废气监测结果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②喷漆工序废气监测结果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气筒标准。③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之后东莞市启丰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4-5号对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工业企业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执行3类标准要求。
五、环保监测结果
(一)本项目基本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
(二)建设单位制定了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和各选择操作规程,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与维护已安排专人负责。
(三)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报告表>及其批复所述内容基本一致,没有重大变动。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一致认为本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本项目废气、废水及噪声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建议和要求
(一)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管理和定期维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并按照环保部门的最新要求执行。
(二)对于本项目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竣工环保验收,如环保部门另有要求的,应按照其具体要求执行。
(三)按照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东莞市轩盛模型有限公司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