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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东莞三石电子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编辑:启绿环保 浏览: 时间:2019-05-17
东莞三石电子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在东莞市樟木头镇金河厂房内组织验收工作组。对东莞三石电子有限公司(新建)(下称“本项目”)环保保护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和验收(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和与会代表听取了各相关单位对本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现场检查了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东莞三石电子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樟木头镇金河,(北纬22°55’34.14",东经114° 6’53.69")。
项目总投资200万港币,占地面积9200m2,建筑面积4900m2,主要从事快夹装置、压紧装置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快夹装置10000件、压紧装置4000件。
生产设备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东莞三石电子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樟木头镇金河,(北纬22°55’34.14",东经114° 6’53.69")。
项目总投资200万港币,占地面积9200m2,建筑面积4900m2,主要从事快夹装置、压紧装置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快夹装置10000件、压紧装置4000件。
生产设备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环评文件中的数量 |
实际数量 |
备注 |
1 |
攻牙机 |
3台 |
3台 |
与环评相符 |
2 |
钻孔机 |
3台 |
3台 |
与环评相符 |
3 |
车床 |
1台 |
1台 |
与环评相符 |
4 |
铣床 |
1台 |
1台 |
与环评相符 |
5 |
磨床 |
1台 |
1台 |
与环评相符 |
6 |
剪床 |
1台 |
1台 |
与环评相符 |
7 |
锯床 |
1台 |
1台 |
与环评相符 |
8 |
冲压机 |
4台 |
4台 |
与环评相符 |
9 |
数控冲床 |
1台 |
1台 |
与环评相符 |
10 |
折弯机 |
2台 |
2台 |
与环评相符 |
11 |
倒角机 |
1台 |
1台 |
与环评相符 |
12 |
手啤机 |
3台 |
3台 |
与环评相符 |
13 |
组装台 |
2台 |
2台 |
与环评相符 |
14 |
砂轮机 |
2台 |
2台 |
与环评相符 |
15 |
空压机 |
2台 |
2台 |
与环评相符 |
16 |
手叉车 |
3台 |
3台 |
与环评相符 |
(二)环保审批情况
2018年12月建设单位委托福州闽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三石电子有限公司(新建)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3月15日通过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樟木头分局的审批同意建设,审批编号为:东环建 [2019]3474号。主要从事快夹装置、压紧装置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快夹装置10000件、压紧装置4000件。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200万港币,其中环保投资为4万港币。
(四)验收内容
本次验收的内容为:本项目的废气、废水及噪声,固废由当地生态环境部门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本项目竣工后,实际建设内容与<报告表>及其批复所述内容基本一致,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效果
本项目已按照 <报告表>及其批复的要求落实了环保措施,包括:
1、废气
项目员工均在项目内住宿,不在项目内就餐,故没有厨房油烟产生及排放。
1.1机加工、倒角工序
项目机加工、倒角过程产生少量金属碎屑。金属碎屑颗粒较大,质量较重,可通过自然沉降下落到收集槽内,不会飘散在空气中形成粉尘。金属碎屑收集后定期交专业回收公司收集处理。
2、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无需使用水,没有相关废水产生及排放。
2.1生活污水
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东莞市樟木头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根据东莞市樟木头污水处理厂配套截污主干管网总体布置图,规划该项目可接入污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放至市政污水管道,然后引至东莞市樟木头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项目产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水污染物得到一定量削减,减轻了污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污染负荷,有利于水环境保护。
因此,项目建设完成后产生的污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为:车间机械加工设备运行噪声,噪声值约为75~85 dB(A);空压机的运行噪声,噪声值约为75~90dB(A);车间机械通风、抽气所用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级为70~75dB(A)。对于噪声污染必须采取适当的治理措施,首先应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让噪声源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点;其次应当选用低噪声设备,尽可能地安排在昼间进行生产,若夜间必须生产应控制夜间生产时间,特别夜间应停止高噪声设备,减少机械的噪声影响,同时减少夜间交通运输活动;最后还要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减震,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适时添加润滑油等措施,再经自然衰减后,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不会对本项目及外边界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交给专业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须避雨集中堆放,统一由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处理场作无害化处理,日产日清,并要选择好垃圾临时存放地的位置,尽量避免垃圾散发的臭味逸散和垃圾渗滤液的溢淌,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配结果
本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已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东莞市启丰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6-27日对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工业企业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执行2类标准要求。
五、环保监测结果
(一)本项目基本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
(二)建设单位制定了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和各选择操作规程,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与维护已安排专人负责。
(三)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报告表>及其批复所述内容基本一致,没有重大变动。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一致认为本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本项目废气、废水及噪声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建议和要求
(一)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管理和定期维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并按照环保部门的最新要求执行。
(二)对于本项目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竣工环保验收,如环保部门另有要求的,应按照其具体要求执行。
(三)按照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东莞市三石电子有限公司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
2019年5月17日
2018年12月建设单位委托福州闽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三石电子有限公司(新建)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3月15日通过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樟木头分局的审批同意建设,审批编号为:东环建 [2019]3474号。主要从事快夹装置、压紧装置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快夹装置10000件、压紧装置4000件。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200万港币,其中环保投资为4万港币。
(四)验收内容
本次验收的内容为:本项目的废气、废水及噪声,固废由当地生态环境部门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本项目竣工后,实际建设内容与<报告表>及其批复所述内容基本一致,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效果
本项目已按照 <报告表>及其批复的要求落实了环保措施,包括:
1、废气
项目员工均在项目内住宿,不在项目内就餐,故没有厨房油烟产生及排放。
1.1机加工、倒角工序
项目机加工、倒角过程产生少量金属碎屑。金属碎屑颗粒较大,质量较重,可通过自然沉降下落到收集槽内,不会飘散在空气中形成粉尘。金属碎屑收集后定期交专业回收公司收集处理。
2、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无需使用水,没有相关废水产生及排放。
2.1生活污水
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东莞市樟木头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根据东莞市樟木头污水处理厂配套截污主干管网总体布置图,规划该项目可接入污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放至市政污水管道,然后引至东莞市樟木头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项目产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水污染物得到一定量削减,减轻了污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污染负荷,有利于水环境保护。
因此,项目建设完成后产生的污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为:车间机械加工设备运行噪声,噪声值约为75~85 dB(A);空压机的运行噪声,噪声值约为75~90dB(A);车间机械通风、抽气所用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级为70~75dB(A)。对于噪声污染必须采取适当的治理措施,首先应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让噪声源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点;其次应当选用低噪声设备,尽可能地安排在昼间进行生产,若夜间必须生产应控制夜间生产时间,特别夜间应停止高噪声设备,减少机械的噪声影响,同时减少夜间交通运输活动;最后还要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减震,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适时添加润滑油等措施,再经自然衰减后,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不会对本项目及外边界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交给专业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须避雨集中堆放,统一由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处理场作无害化处理,日产日清,并要选择好垃圾临时存放地的位置,尽量避免垃圾散发的臭味逸散和垃圾渗滤液的溢淌,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配结果
本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已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东莞市启丰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6-27日对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工业企业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执行2类标准要求。
五、环保监测结果
(一)本项目基本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
(二)建设单位制定了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和各选择操作规程,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与维护已安排专人负责。
(三)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报告表>及其批复所述内容基本一致,没有重大变动。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一致认为本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本项目废气、废水及噪声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建议和要求
(一)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管理和定期维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并按照环保部门的最新要求执行。
(二)对于本项目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竣工环保验收,如环保部门另有要求的,应按照其具体要求执行。
(三)按照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东莞市三石电子有限公司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
2019年5月17日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大坪社区上沿路2号 电话:0769-82853990(10条线) 传真:0769-86346794 E-mail:qlhb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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