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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东莞市震宇模具塑胶实业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编辑:启绿环保   浏览:  时间:2018-08-06

东莞市震宇模具塑胶实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1日在东莞市凤岗镇麻埔坳震宇B栋厂房东莞市震宇模具塑胶实业有限公司内组织验收工作组。对东莞市震宇模具塑胶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本项目”)环保保护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和验收(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和与会代表听取了各相关单位对本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现场检查了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震宇模具塑胶实业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凤岗镇麻埔坳震宇B栋厂房建设,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2°45’32.18",东经114° 7’34.11"。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使用面积3600m2。生产设备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应用工序

1

混料机

——

1

混料

2

干燥剂

——

9

干燥

3

注塑机

工作温度为:200

21

注塑

4

碎料机

——

3

碎料

5

半自动丝印机

——

6

丝印

6

全自动丝印机

——

3

7

UV固化机

用电,温度为60

1

烘干

8

隧道炉

用电,温度为60

1

9

烘箱

用电,温度为60

3

制版

10

绑网机

——

1

11

晒版机

——

1

12

冲版机

——

1

13

烘版机

——

1

14

成型机

——

15

成型

15

冲切机

——

15

16

钻孔机

——

1

17

打孔机

——

3

18

划痕机

——

1

19

平压压痕切线机

——

1

20

精雕机

——

4

雕刻

21

激光雕刻机

——

1

激光雕刻

22

铣床

——

1

机加工

23

磨床

——

2

24

火花机

——

1

25

色差仪

——

1

测试

26

高度测量仪

——

1

27

硬度测量仪

——

1

28

透过率测试仪

——

1

29

推动测试仪

——

1

30

螺母机

——

1

31

二次元

——

1

32

恒温恒湿试验箱

——

1

33

冷却水塔

——

2

辅助设备

34

空压机

——

3

(二)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07月建设单位委托河南鑫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震宇模具塑胶实业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02月01日通过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凤岗分局的审批同意建设,审批编号为:东环建 [2018]664号。主要从事塑胶外壳(主要为家电类、数码类)的加工生产,年产家电类塑胶外壳150万件、数码类塑胶外壳110万件。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10.5万元。
(四)验收内容
     本次验收的内容为:本项目<报告表>及其批复所述的建设内容,以及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
二、工程变更情况

本项目竣工后,实际建设内容与<报告表>及其批复所述内容基本一致,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效果
   本项目已按照 <报告表>及其批复的要求落实了环保措施,包括:
1、废水
(1)生产废水
冷却用水:项目冷却水塔冷却水均为普通的自来水,其中无需添加矿物油、乳化液等冷却剂;冷却水是为了保证塑胶料处于工艺要求的温度范围内,以避免温度过高使塑料粒分解、焦烧或定型困难。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同时由于循环过程中少量的水因受热等因素损失,需定期补充冷却水,补充水量约为6t/a。
冲版、洗版废水:项目制版冲版工序中,冲洗显影液过程产生一定的冲版废水,平均每张印版冲版过程用水量约为5L,项目每年制版量共300张,即冲版废水量为1.5吨/年。项目使用自来水对使用过后的丝印网版进行冲洗,平均每张丝印网版冲洗用水量约为10L,项目丝印网版年使用量共300张,即该部分产生的清洗废水总量为3t/a。
生活污水:项目员工110人,均在项目内食宿。根据《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1461-2014),员工生活用水按0.2t/人•d,每天用水约22t/d,一年工作时间为300天计算,生活用水约为6600t/a。项目生活污水排污系数按0.9计算,则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5940t/a,该类污水的主要污染物为CODCr(400mg/L)、BOD5(200mg/L)、SS(220mg/L)、NH3-N(25mg/L)、动植物油(100mg/L)。
因此,项目建设完成后产生的污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2、废气
1)工艺废气
注塑工序:根据有关资料,塑胶粒的分解温度在180~240℃,二噁英产生的条件为400~800℃,因此,塑胶料180℃以下时无废气产生,180~240℃时分解产生非甲烷总烃,400~800℃时产生非甲烷总烃和二噁英。ABS的熔融温度为170℃、分解温度为260℃,PC的熔融温度为200℃、分解温度为320℃,项目注塑工序对塑胶原料的加热温度在200℃左右,因此注塑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非甲烷总烃废气。
根据《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参考值可得,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5kg/1t产品,项目产品产量为65t/a,则非甲烷总烃废气的产生量为32.5kg/a,其工时按2400h/a计,则产生速率为0.014kg/h。
激光雕刻工序:根据有关资料,塑胶粒的分解温度在180~240℃,二噁英产生的条件为400~800℃,因此,塑胶料180℃以下时无废气产生,180~240℃时分解产生非甲烷总烃,400~800℃时产生非甲烷总烃和二噁英。ABS的熔融温度为170℃、分解温度为260℃,PC的熔融温度为200℃、分解温度为320℃,项目注塑工序对塑胶原料的加热温度在200℃左右,因此注塑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非甲烷总烃废气。
项目激光雕刻工序对塑胶的加热温度在180℃左右,因此镭雕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非甲烷总烃废气。根据《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参考值可得,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5kg/1t产品,项目产品需要激光雕刻的量为30t/a,则非甲烷总烃废气的产生量为15kg/a,其工时按2400h/a计,则产生速率为0.006kg/h。
丝印、烘干工序:项目使用油性油墨、水性油墨进行丝印,使用天那水稀释油墨以及烘干过程会挥发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主要成份为VOCs。
项目使用的水性油墨约含有5%的溶剂,使用量为2t/a,则有机废气(总VOCs)的挥发量约为0.1t/a。
项目使用的油性油墨约含有30%的溶剂,使用量为0.1t/a,则有机废气(总VOCs)的挥发量约为0.03t/a。
项目使用的天那水中VOCs产污系数为1kgVOCs/kg原辅材料,甲苯含量约为25%,二甲苯含量约为45%,天那水稀释油墨使用天那水的用量为0.5t/a,在使用过程中全部挥发,则产生的总VOCs为0.05t/a,其中甲苯约为0.0125t/a,二甲苯约为0.0225t/a。
由上可知,项目在丝印、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总量为0.09t/a,其中甲苯约为0.0125t/a,二甲苯约为0.0225t/a。其工时按2400h/a计,则总VOCs产生速率约为0.0375kg/h,其中甲苯产生速率约为0.0052kg/h,二甲苯产生速率约为0.0094kg/h。
机加工工序:项目机加工过程中将会产生少量的金属碎屑、金属边角料,由于金属碎屑粒径较大,质量较重,可通过自然沉降下落到收集槽内,不会飘散在空气中形成粉尘。车间内粉尘浓度未超过《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表9中(其他粉尘)的最高容许浓度。金属碎屑收集后定期交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2)员工厨房
厨房油烟:项目配套员工食堂一个,设置1个炉灶,采用液化石油气为燃料。一般食堂的食用油耗油系数为7kg/100人•d,项目员工人数为110人,均在项目内食宿。则一天的食用油的用量约为7.7kg,油烟和油的挥发量占总耗油量的2%~4%之间,取其均值3%,则油烟的产生量约为0.069t/a(年工作日以300天计),油烟的排放原始浓度约为5mg/m3,项目在厨房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净化效率不小于60%的),则油烟的排放量为0.028t/a,排放浓度约为2mg/m3。由于食堂厨房的炉灶以液化石油气为燃料,液化石油气是一种较清洁的能源,其燃烧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低,可直接排放。
3、噪声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使得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接受。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项目产生的金属碎屑、金属边角料、塑胶边角料、次品、废包装材料,交给专业公司回收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墨罐、废天那水罐约0.02t/a,废油墨罐、废天那水罐交还给供货商重新使用于盛装原料。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配结果
本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已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广东华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对废气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注塑、激光雕刻工序废气中非甲烷总烃处理后监测结果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项目丝印、烘干工序废气中苯、甲苯、二甲苯、总VOCs处理后放监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Ⅱ时段限值。之后广东衡标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对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执行2类标准要求。

五、环保监测结果
(一)本项目基本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
(二)建设单位制定了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和各选择操作规程,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与维护已安排专人负责。
(三)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报告表>及其批复所述内容基本一致,没有重大变动。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一致认为本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建议和要求
(一)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管理和定期维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并按照环保部门的最新要求执行。
(二)对于本项目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竣工环保验收,如环保部门另有要求的,应按照其具体要求执行。
(三)按照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验收报告见附件:验收报告(内含附件) 



                                                                                     东莞市震宇模具塑胶实业有限公司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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