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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启绿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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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鸿鑫光缆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自行验收意见
编辑:启绿环保 浏览: 时间:2018-07-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018年7月25日东莞市鸿鑫光缆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召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及污染治理设施设计、施工单位(东莞市鸿鑫光缆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检测单位(广东衡标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东莞市启绿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组成(名单附后)。
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东莞市鸿鑫光缆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塘厦镇高丽三路2号C栋。项目所在地中心经纬度为:北纬 22°47’9.40",东经:113°5’4.21"。
项目总投资250万元,占地面积1400平方米,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光缆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光缆300万米/年。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与环评及其批复所述一致。
三、验收监测结果
广东衡标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莞市鸿鑫光缆科技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T20181043)合格。
四、验收内容
(1)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工艺废水的产生及排放。
项目押出成型冷却用水循坏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市政管网最终进入东莞市塘厦石桥头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项目产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水污染物得到一定量削减,减轻了污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污染负荷,有利于水环境保护。
(2)废气
项目押出成型工序过程中均会产生少量的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押出成型工序须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废气经UV光解+等离子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有效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对周围的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项目员工均不在项目内食宿,不设员工食堂,故无厨房油烟及火烟的产生及排放。
(3)噪声及固体废物由环保验收。
(4)其他环保措施
该项目已落实了《东莞市鸿鑫光缆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五、结论
东莞市鸿鑫光缆科技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各类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关排放标准。一致同意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公示日期:2018年07月25日-2018年08月20日(20个工作日)
举报电话:0769-87818856
公示地点:http://www.qlvhb.com;
http://www.dgqlhb.com/
验收报告见附件:验收报告(内含附件)
东莞市鸿鑫光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