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广东启绿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Logo
他们都在搜索:喷漆废气处理 废气处理设备 生物滴滤塔 气旋喷淋塔
联系我们
  • 广东启绿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大坪社区上沿路2号  
    电话:0769-82853990

    手机:13712725152

    传真:0769-86346794 
    E-mail:qlhb88@163.com  

    网站:http://www.dgqlhb.com

    http://www.gdqlvhb.com

新闻中心

餐饮行业废气处理防治要求

编辑:   浏览:  时间:2021-10-26

油烟的产生、成分及影响

1. 油烟的产生

食物烹饪和食品加工过程中挥发的油脂、有机物及热氧化和裂解产生的固、液、气三项混合物。加工高油烟食材和炒、煎、烤、炸等烹饪过程油烟产生量较大。

2.油烟的成分

醇、酮、烃、脂肪酸、以及芳香族化合物。

3.油烟的影响

油烟是PM2.5的直接排放源,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可增加大气氧化性,加速臭氧和二次颗粒物的形成,油烟排放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油烟污染防治

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应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排放的污染物应符合下表限值。


1.油烟收集

餐饮服务单位的炉灶、蒸箱、烤炉(箱)等加工设施上方应设置集气罩,油烟与蒸汽的排风管道宜分别设置;油烟集气罩罩口投影面应大于灶头面,罩口下沿离地高度宜取1.8-1.9m,罩口面风速不应小于0.6m/s;油烟排风水平管道宜设坡度,坡向集油、放油或排凝结水处,管道应密封无渗漏。

2.油烟净化设备的选用及安装

(1)技术路线选用

一般管控类餐饮服务单位可选用单级油烟和颗粒物净化技术+ V0Cs净化技术或其他等效净化技术的油烟净化设备;列入重点业态、重点规模、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餐饮服务单位应选用复合式油烟和颗粒物净化技术+ V0Cs净化技术或其他等效净化技术的油烟净化设备。


(2)设备安装要求

油烟净化设备应安装在油烟排风管道末端,位于油烟排风机之前;净化设备应与排风机联动,先于排风机启动,后于排风机停止,其额定处理风量不应小于设计排放风量(单个灶头的基准风量以2000m3/h计);油烟排放口应尽可能远离环境敏感目标。


(3)设置监测平台和监测点位

餐饮服务单位应按照《北京市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 11/ 1195—2015)、《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要求设置采样监测平台和监测点位并保持正常使用。

a监测平台与坠落高度基准面之间距离超过0.5m时,应设置固定式钢梯到达监测平台。监测平台与坠落高度基准面之间距离超过2m时,应安装分段钢斜梯、转梯或电梯到达监测平台。

b餐饮服务单位应在废气排放口设置永久性测试孔。测试孔应优先选择在平直管段,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部位,测试孔内径应不小于8Omm。采样位置应设置在距弯头、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3倍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1.5倍直径处,对矩形烟道,其当量直D=2AB/(A+B),式中A、B为边长。

c在油烟净化设备显著位置设置废气排放口标志。


3.油烟净化设备管理

餐饮服务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巡检,记录油烟净化设备运行情况。巡检内容:

(1)油烟净化设备是否通电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是否存在擅自停用油烟净化设备的现象;

(3)油烟净化设备是否因故障不能正常使用;

(4)油烟净化设备是否定期清洗维护并留存记录;

(5)油烟排风管道与油烟净化设备是否保持正确连接,管道各连接处是否存在油烟“跑冒”现象;

6)油烟净化设备排放口是否存有明显油污。

 

上一篇:活性炭吸附箱组成及原理

下一篇:东莞企业办理环评、环保验收及排污许可证流程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