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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国家排污许可证

编辑:启绿环保   浏览:  时间:2021-10-25

排污许可证,是指排污单位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查发放的允许排污单位排放一定数量污染物的凭证。国家排污许可证属于环境保护许可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对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分类管理:
(一)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或者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大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
(二)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都较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

排污许可证分《排污许可证》和《临时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临时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2021国家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

2021国家排污许可证需准备的资料:

(1)《广东省排污许可证申请表》(电子件提交EXCEL格式文档,纸质件加盖旗缝章,申请单位申明处加盖公章);

(2)企业委托书(企业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3)历次环保审批资料(环境影响报告及其批复意见)复印件;

(4)历次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申请表及验收核准意见复印件;

(5)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6)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最近一年符合环境监测频次要求的环境监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

(7)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须经环保分局审核盖章,并取得申报登记代码编号)。

(8)按要求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在线监测设备的,应当提供相关验收材料。

(9)生产过程产生零散废水、但环评批复不允许排放的企业,需提供零散废水处理合同及转移联单复印件;

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竣工验收前需投入试运行(生产)的企业,除提交以上1、2、3、4、5、7项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0)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自查报告,应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其批复进行自查,包括已建设备、设施落实情况。

(11)标注主要设备的平面布置图和设施管道标识图。

(12)污染治理设施设计方案。

(13)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来源:广东启绿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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