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广东启绿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Logo
他们都在搜索:喷漆废气处理 废气处理设备 生物滴滤塔 气旋喷淋塔
联系我们
  • 广东启绿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大坪社区上沿路2号  
    电话:0769-82853990

    手机:13712725152

    传真:0769-86346794 
    E-mail:qlhb88@163.com  

    网站:http://www.dgqlhb.com

    http://www.gdqlvhb.com

新闻中心

关于锂离子电池行业环评等级问题

编辑:   浏览:  时间:2021-09-03

关于锂离子电池行业环评等级问题

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电池制造384 中“铅蓄电池制造;太阳能电池片生产;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现有锂电池项目,电池正极材料为导电碳、钴酸锂、聚偏氟乙烯(PVDF),正极加工时使用NMP(N甲基吡咯烷酮)作为溶剂,年用量约13t,正极制浆后涂布干燥过程中NMP全部挥发,不会存在于产品内,剩余钴酸锂、炭黑、PVDF全部留在集流体上,成为锂离子电池的正极材料。请问:该项目是应该判定为“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而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还是属于“其他类别”而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答:您好,建议参照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电池制造384“,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上一篇:建设豁免环评的工艺或设备,要与原环评一并验收吗?

下一篇:废旧冰箱拆解破碎回收是否需要办环评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