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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恶臭气体治理方案

编辑:启绿环保   浏览:  时间:2016-03-09

1. 概况
污水处理厂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恶臭废气气体,主要成分为硫化氢、氨气、甲硫醇等组成,且具有刺激性气味,影响周边环境和现场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委托东莞市启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废气进行脱臭净化治理。
备注:该方案只针对污水池内一个排气口产生的废气处理。
2. 设计依据和原则
2.1 设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5).《工厂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及其测量方法》 (GB12348~12349-90);
(6).《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 2-2002);
(7).《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1-2002);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  1998
2.2 设计原则
(1). 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法规,按规定的排放标准,使处理后的废气各项指标达到且优于国家标准。
(2). 采用先进、合理、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并具有显著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 工艺设计与设备选型,能够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调节余地,确保达标排放。
(4). 在净化设备运行过程中,便于操作管理、便于维修、节省动力消耗和运行费用。
3. 工程处理目标
3.1处理废气量
根据客户提供的信息,废气主要来自于污水处理过程的过程中,设计废气处理量为20000 m3/h。该废气量为污水厂内二个条排气口的排放量。
3.2净化后气体排放标准
废气净化处理后,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见附表:
序号
控制项目
单位
一级
 
二级
三级
新扩改建
现有
新扩改建
现有
1
mg/m3
1.0
1.5
2.0
4.0
5.0
2
三甲胺
mg/m3
0.05
0.08
0.15
0.45
0.80
3
硫化氢
mg/m3
0.03
0.06
0.10
0.32
0.60
4
甲硫醇
mg/m3
0.004
0.007
0.010
0.020
0.035
5
甲硫醚
mg/m3
0.03
0.07
0.15
0.55
1.10
6
二甲二硫
mg/m3
0.03
0.06
0.13
0.42
0.71
7
二硫化碳
mg/m3
2.0
3.0
5.0
8.0
10
8
苯乙烯
mg/m3
3.0
5.0
7.0
14
19
9
臭气浓度
无量纲
10
20
30
60
70
 
4. 工艺的选择
4.1 恶臭气体处理工艺选择
根据业主及净化试验数据,我们认为该废气性质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1) 废气回收再次利用率低,无回收价值;
(2) 需处理的臭气气体成分主要为有机废气苯环等,成分较复杂;
(3) 该恶臭气体是难降解的物质,故宜采用高能紫外线裂解/臭氧氧化法(光化学反应)进行净化处理。
4.2 恶臭气体处理工艺流程
废气通过引风机抽出,进入JF-FC10000紫外光冷燃烧除臭设备内,经高能紫外线光束裂解/臭氧氧化处理后,最终通过管道排放到大气中。
恶臭气体净化处理的工艺流程:
 
有机废气处理——预处理设备——风机——紫外光除臭设备——达标排放
 
4.3 技术原理
紫外线/臭氧光解氧化技术是一种新型废气治理技术,其基本原理:有机废气一方面在高能紫外线照射下,使挥发性有机物(VOCs)化学键开环和断裂等多种反应(光化学反应),降解转变成CO2,H2O等低分子化合物;一方面利用高能紫外光照射空气中的氧气生成臭氧,臭氧吸收紫外线生成氧自由基和氧气,氧自由基与空气中的水蒸气作用生成羟基自由基,一种更强的氧化剂,与醇、醛、羧酸等有机废气,彻底氧化为水、二氧化碳等无机物。另外,未吸收紫外线的臭氧也是一种强氧化剂,与一些有机废物接触后将其氧化生成水、二氧化碳等无机物。
5. 净化处理设备及其参数
5.1废气净化处理设备
紫外光冷燃烧除臭设备
数量:2套
功率:5400w/220v
设备尺寸(长×宽×高)mm:1520×1250×1150 
风口尺寸(宽×高)mm:860×750
5.2废气排风机
使用厂方原有的风机。
5.3废气排放管道
  使用厂方原有的管道。
为达到最佳净化效果,需有3~5秒反应时间,紫外光除臭设备后排风管道长度需20米以上。
6. 除臭设备交货期限
签定合同, 15个工作日内将设备运抵安装地点。
7. 产品性能综述
7.1 高效除恶臭:
能高效去除挥发性有机物(VOC)、无机物、硫化氢、氨气、硫醇类等主要污染物,以及其他恶臭气体,脱臭净化效率最高可达99%以上,脱臭净化效果超过国家1993年颁布的恶臭污染物排放一级标准(GB14554-93)。
7.2 无需添加任何物质:
只需要设置相应的排风管道和排风动力,使恶臭气体通过本除臭设备进行脱臭分解净化,无需添加任何物质参与化学反应。
7.3 适应性强:
可适应高浓度,大气量,不同恶臭气体物质的脱臭净化处理,可每天24小时连续工作,运行极其稳定可靠。
7.4运行成本低:
本除臭设备无任何机械动作,无噪音,无需专人管理和日常维护,只需作定期检查,本设备能耗低,设备风阻极低<50pa,可节约大量排风动力能耗。
7.5 无需预处理
恶臭气体(工业废气)无需进行特殊的预处理,如加温、加湿等,设备工作气体温度在摄氏-30℃~95℃之间,pH在3~11,湿度在30%~98%之间均可正常工作。
7.6 设备占地面积小,自重轻:适合于布置紧凑、场地狭小等特殊条件。
7.7 优质进口材料制造:防腐蚀性能高,使用寿命长。
7.8 环保高科技专利产品:
采用国际上最先进技术理念,通过专家及我公司工程技术人员长期反复的试验,开发研制出的,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环保净化产品,可彻底分解恶臭气体中有毒有害物质,并能达到完美的脱臭效果,经分解后的恶臭气体,可完全达到无害化排放,绝不产生二次污染,同时达到高效消毒杀菌的作用。(发明专利号:200710075448.X、实用新型专利号:200720118416.9)。
8.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8.1产品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内非人为原因造成的设备,免费维修或更换配件。
8.2 质保期满后,我公司提供终身维修维护。
8.3 维修热线响应:我公司工程部接到报障电话后,2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
10. 恶臭气体净化设备运营费用:
净化设备总功率:5.4kw/台
净化设备运营成本,按1kw/h=0.80元计算:
每小时为:5.4×1=5.4元;
每天为:5.4×8=43.2元(按每天8小时工作计算);
每月为:36×43.2=1555.20元;
每年为:1555.20×12=23328元。
11. 净化效果与安全保证

11.1本方案提供的净化处理方案之紫外光冷燃烧除臭设备,保证(距离排风口5M之外无明显恶臭气味),达到排放标准: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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