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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一个环评,对应一个竣工环保验收!
编辑: 浏览: 时间:2021-01-05
问:
我司新建环评批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扩建环评分局批了废机油并取得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正在办理市局审批的改扩建环评(全厂分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机油变更为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其他危险废物类别),据了解,不同部门审批的环评不能一起验收!问:我司是否可以跳过扩建环评不验收,直接验改扩建环评?
答:
您好!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第十八条,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一般而言,一个环评对应一个验收,不可以跳过某项环评。
来源:环评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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