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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s超标与违法行为的判定与处罚,以及企业应如何自查避免被罚
编辑:启绿环保 浏览: 时间:2019-10-25
在了解VOCs排放是否是超标与违法行为之前,我们应该先了解VOCs目前污染物排放标准都有哪些?
VOCs排放控制要求主要在于: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以及企业边界及周边污染监控要求。那么超标与违法行为如何判定??
什么样的情况是超标?
1、对于有组织排放,采用手工监测或在线监测时,按照监测规范要求测得的任意1小时平均浓度值超过本标准规定的限制,判定为超标。
2、对于企业边界及周边地区,采用手工监测或在线监测时,按照监测规范要求测得的任意1小时平均浓度值超过本标准规定的限制,判定为超标。
什么样的情况是违法?
1、企业未遵守本标准规定的措施性控制要求,属于违法行为,依照法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对于设备与管线组建VOCs泄露控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属于违法行为,依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1)企业密封点数量超过2000个(含),但未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
(2)未按规定的频次、时间进行泄漏检测与修复;
(3)现场随机抽查,在检测不超过100个密封点的情况下,发现2个以上(不含)不在修复期内的密封点出现可见泄漏现象或超过泄漏认定浓度;
(4)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超过排放限值。
违法是怎么处罚的?
1、标准限制要求:超标(任意1h浓度):大气法第99条,责令改正,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关闭。
2、标准措施性要求
(1)逃避监管:大气法第99条,责令改正,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关闭。
(2)未按规定设置排放口:大气法第100条,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所以,VOCs未密闭,未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未减少废气排放的按照大气法第108条,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 工业涂装企业应当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并建立台账,记录生产原料,辅料的使用量、废气量、去向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所以工业涂装企业未使用低VOCs涂料,未记录台帐的按照大气法第108条,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 石油、化工以及其他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企业,应采取措施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减少物料泄漏,对泄漏的物料应当及时收集处理,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原油成品油码头,原油成品油运输船舶和油罐车、气罐车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
所以,未减少物料泄漏,或者未及时收集处理,未安装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按照大气法第108条,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 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应当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工业生产企业应当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放、传输,卸油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所以,未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减少粉尘、气态污染物排放的按照大气法第108条,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企业如何自查才能避免违法及处罚?
工业VOCs治理检查要点
一、VOCs物料储存
1、容器、包装袋
● 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是否加盖、封口,保持密闭;盛装过VOCs物料的废包装容器是否加盖密闭。
● 容器或包装袋是否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
2、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
●储罐类型与储存物料真实蒸气压、容积等是否匹配,是否存在破损、孔洞、缝隙等问题。
●内浮顶罐的边缘密封是否采用浸液式、机械式鞋形等高效密封方式。
●外浮顶罐是否采用双重密封,且一次密封为浸液式、机械式鞋形等高效密封方式。
●浮顶罐浮盘附件开口(孔)是否密闭(采样、计量、例行检查、维护和其他正常活动除外)。
●固定顶罐是否配有VOCs处理设施或气相平衡系统。
●呼吸阀的定压是否符合设定要求。
●固定顶罐的附件开口(孔)是否密闭(采样、计量、例行检查、维护和其他正常活动除外)。
3、储库、料仓
●围护结构是否完整,与周围空间完全阻隔。门窗及其他开口(孔)部位是否关闭(人员、车辆、设备、物料进出时,以及依法设立的排气筒、通风口除外)。
二、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
1、液态VOCs物料
●是否采用管道密闭输送,或者采用密闭容器或罐车。
2、粉状、粒状VOCs物料
●是否采用气力输送设备、管状带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等密闭输送方式,或者采用密闭的包装袋、容器或罐车。
3、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
●汽车、火车运输是否采用底部装载或顶部浸没式装载方式。是否根据年装载量和装载物料真实蒸气压,对VOCs废气采取密闭收集处理措施,或连通至气相平衡系统;有油气回收装置的,检查油气回收量。
三、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
1、VOCs物料投加和卸放
●液态、粉粒状VOCs物料的投加过程是否密闭,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VOCs物料的卸(出、放)料过程是否密闭,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2、化学反应单元
●反应设备进料置换废气、挥发排气、反应尾气等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反应设备的进料口、出料口、检修口、搅拌口、观察孔等开口(孔)在不操作时是否密闭。
3、分离精制单元
●离心、过滤、干燥过程是否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其他分离精制过程排放的废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分离精制后的母液是否密闭收集;母液储槽(罐)产生的废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4、真空系统
●采用干式真空泵的,真空排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采用液环(水环)真空泵、水(水蒸汽)喷射真空泵的,工作介质的循环槽(罐)是否密闭,真空排气、循环槽(罐)排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5、配料加工与产品包装过程
●混合、搅拌、研磨、造粒、切片、压块等配料加工过程,以及含VOCs产品的包装(灌装、分装)过程是否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6、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
●调配、涂装、印刷、粘结、印染、干燥、清洗等过程中使用VOCs含量大于等于10%的产品,是否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有机聚合物(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合成纤维等)的混合/混炼、塑炼/塑化/熔化、加工成型(挤出、注射、压制、压延、发泡、纺丝等)等制品生产过程,是否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7、其他过程
●载有VOCs物料的设备及其管道在开停工(车)、检维修和清洗时,是否在退料阶段将残存物料退净,并用密闭容器盛装;退料过程废气、清洗及吹扫过程排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8、VOCs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是否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采用外部集气罩的,距排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是否大于等于0.3米/秒(有行业具体要求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废气收集系统是否负压运行;处于正压状态的,是否有泄漏。
●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是否密闭、无破损。
四、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
1、LDAR工作
●企业密封点数量大于等于2000个的,是否开展LDAR工作。
●泵、压缩机、搅拌器、阀门、法兰等是否按照规定的频次进行泄漏检测。
●发现可见泄漏现象或超过泄漏认定浓度的,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泄漏源修复。
●现场随机抽查,在检测不超过100个密封点的情况下,发现有2个以上(不含)不在修复期内的密封点出现可见泄漏现象或超过泄漏认定浓度的,属于违法行为。
五、敞开液面VOCs逸散
1、废水集输系统
●是否采用密闭管道输送;采用沟渠输送未加盖密闭的,废水液面上方VOCs检测浓度是否超过标准要求。
●接入口和排出口是否采取与环境空气隔离的措施。
2、废水储存、处理设施
●废水储存和处理设施敞开的,液面上方VOCs检测浓度是否超过标准要求。
●采用固定顶盖的,废气是否收集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3、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
●是否每6个月对流经换热器进口和出口的循环冷却水中的TOC或POC浓度进行检测;发现泄漏是否及时修复并记录。
六、有组织VOCs排放排气筒
1、VOCs排放浓度是否稳定达标。
●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3千克/小时、重点区域大于等于2千克/小时的,VOCs治理效率是否符合要求;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
●是否安装自动监控设施,自动监控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七、废气治理设施
1、冷却器/冷凝器
●出口温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是否存在出口温度高于冷却介质进口温度的现象。
●冷凝器溶剂回收量。
2、吸附装置
●吸附剂种类及填装情况。
●一次性吸附剂更换时间和更换量。
●再生型吸附剂再生周期、更换情况。
3、废吸附剂储存、处置情况。
●催化氧化器
●催化(床)温度。电或天然气消耗量。催化剂更换周期、更换情况。
4、热氧化炉
●燃烧温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洗涤器/吸收塔
●酸碱性控制类吸收塔,检查洗涤/吸收液pH值。
●药剂添加周期和添加量。
●洗涤/吸收液更换周期和更换量。
●氧化反应类吸收塔,检查氧化还原电位(ORP)值。
八、台账
●企业是否按要求记录台账
来源: 北极星VOCs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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