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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广锦数控设备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编辑:启绿环保 浏览: 时间:2019-08-27
东莞市广锦数控设备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在东莞市万江街道大汾社区新基村新基2路厂房内组织验收工作组。对东莞市广锦数控设备有限公司(下称“本项目”)环保保护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和验收(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和与会代表听取了各相关单位对本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现场检查了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广锦数控设备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万江街道大汾社区新基村新基2路,(北纬23°02′55.10″ 东经113°41′4.72″)。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1275m2,建筑面积1275m2;项目主要从事数控弹簧机的生产,年产数控弹簧机100套。
生产设备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环评文件中的数量 |
实际数量 |
备注 |
1 |
磨床 |
4台 |
4台 |
与环评相符 |
2 |
铣床 |
3台 |
3台 |
与环评相符 |
3 |
车床 |
2台 |
2台 |
与环评相符 |
4 |
微型车床 |
1台 |
1台 |
与环评相符 |
5 |
钻床 |
4台 |
4台 |
与环评相符 |
6 |
切割机 |
1台 |
1台 |
与环评相符 |
7 |
电焊机 |
1台 |
1台 |
与环评相符 |
8 |
空压机 |
1台 |
1台 |
与环评相符 |
(二)环保审批情况
2019年6月建设单位委托江苏苏辰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广锦数控设备有限公司(新建)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7月25日通过了东莞市环境生态局万江分局的审批同意建设,审批编号为:东环建 [2019]13256号。主要从事数控弹簧机的生产,年产数控弹簧机100套。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2万元。
(四)验收内容
2019年6月建设单位委托江苏苏辰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广锦数控设备有限公司(新建)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7月25日通过了东莞市环境生态局万江分局的审批同意建设,审批编号为:东环建 [2019]13256号。主要从事数控弹簧机的生产,年产数控弹簧机100套。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2万元。
(四)验收内容
本次验收的内容为:本项目的废气、废水及噪声,固废由当地生态环境部门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本项目竣工后,实际建设内容与<报告表>及其批复所述内容基本一致,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效果
本项目已按照 <报告表>及其批复的要求落实了环保措施,包括:
1、废水
(1)润滑油
项目使用润滑油随成品设备带走,在成品设备内循环用,不外排,使用润滑油的量共0.5t/a。
(2)生活污水
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东莞市万江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根据东莞市万江污水处理厂配套截污主干管网总体布置图,规划该项目可接入污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放至市政污水管道,然后引至东莞市万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项目产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水污染物得到一定量削减,减轻了污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污染负荷,有利于水环境保护。
因此,项目建设完成后产生的污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2、废气
(1)工艺废气
机加工工序:项目机制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金属碎屑、边角料,其颗粒较大,质量较重,通过自然沉降下落到收集槽内,不易飘散在空气中形成粉尘。项目拟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给工人配备必要的劳保防护用品,车间内粉尘浓度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表2中(其他粉尘)的最高容许浓度,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焊接工序:项目在使用电焊机焊接过程中会有烟尘产生,焊接烟尘产生的量约为0.004kg/a,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通过加强车间通排风措施,确保焊接烟尘(颗粒物)厂界污染物浓度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则不会对周围空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在有效落实以上措施下,项目所产生的废气不会对项目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厨房油烟
项目不设员工厨房,故无厨房油烟废气产生及排放。
因此,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在有效落实以上措施下,项目所产生的废气不会对项目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为:普通加工机械的运行噪声,噪声值约为70~85dB(A);机械通风所用通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约为70~75dB(A);辅助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为80~90dB(A)。对于噪声污染必须采取适当的治理措施,首先应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让噪声源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点;其次应当选用低噪声设备,尽可能地安排在昼间进行生产,若夜间必须生产应控制夜间生产时间,特别夜间应停止高噪声设备,减少机械的噪声影响,同时减少夜间交通运输活动;最后还要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减震,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适时添加润滑油等措施,再经自然衰减后,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不会对本项目及外边界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交专业公司处理;润滑油罐交有生产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避雨集中堆放,统一由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处理场作无害化处理,日产日清,并要选择好垃圾临时存放地的位置,尽量避免垃圾散发的臭味逸散和垃圾渗滤液的溢淌,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配结果
本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已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江门中环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8-9日对废气、废水、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①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各检测指标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最高允许排放浓度。②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的检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③厂界噪声检测点位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五、环保监测结果
(一)本项目基本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
(二)建设单位制定了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和各选择操作规程,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与维护已安排专人负责。
(三)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报告表>及其批复所述内容基本一致,没有重大变动。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一致认为本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本项目废气、废水及噪声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建议和要求
(一)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管理和定期维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并按照环保部门的最新要求执行。
(二)对于本项目的废气、废水、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竣工环保验收,如环保部门另有要求的,应按照其具体要求执行。
(三)按照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东莞市广锦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
2019年8月27日
二、工程变更情况
本项目竣工后,实际建设内容与<报告表>及其批复所述内容基本一致,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效果
本项目已按照 <报告表>及其批复的要求落实了环保措施,包括:
1、废水
(1)润滑油
项目使用润滑油随成品设备带走,在成品设备内循环用,不外排,使用润滑油的量共0.5t/a。
(2)生活污水
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东莞市万江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根据东莞市万江污水处理厂配套截污主干管网总体布置图,规划该项目可接入污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放至市政污水管道,然后引至东莞市万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项目产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水污染物得到一定量削减,减轻了污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污染负荷,有利于水环境保护。
因此,项目建设完成后产生的污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2、废气
(1)工艺废气
机加工工序:项目机制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金属碎屑、边角料,其颗粒较大,质量较重,通过自然沉降下落到收集槽内,不易飘散在空气中形成粉尘。项目拟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给工人配备必要的劳保防护用品,车间内粉尘浓度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表2中(其他粉尘)的最高容许浓度,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焊接工序:项目在使用电焊机焊接过程中会有烟尘产生,焊接烟尘产生的量约为0.004kg/a,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通过加强车间通排风措施,确保焊接烟尘(颗粒物)厂界污染物浓度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则不会对周围空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在有效落实以上措施下,项目所产生的废气不会对项目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厨房油烟
项目不设员工厨房,故无厨房油烟废气产生及排放。
因此,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在有效落实以上措施下,项目所产生的废气不会对项目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为:普通加工机械的运行噪声,噪声值约为70~85dB(A);机械通风所用通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约为70~75dB(A);辅助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为80~90dB(A)。对于噪声污染必须采取适当的治理措施,首先应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让噪声源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点;其次应当选用低噪声设备,尽可能地安排在昼间进行生产,若夜间必须生产应控制夜间生产时间,特别夜间应停止高噪声设备,减少机械的噪声影响,同时减少夜间交通运输活动;最后还要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减震,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适时添加润滑油等措施,再经自然衰减后,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不会对本项目及外边界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交专业公司处理;润滑油罐交有生产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避雨集中堆放,统一由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处理场作无害化处理,日产日清,并要选择好垃圾临时存放地的位置,尽量避免垃圾散发的臭味逸散和垃圾渗滤液的溢淌,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配结果
本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已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江门中环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8-9日对废气、废水、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①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各检测指标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最高允许排放浓度。②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的检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③厂界噪声检测点位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五、环保监测结果
(一)本项目基本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
(二)建设单位制定了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和各选择操作规程,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与维护已安排专人负责。
(三)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报告表>及其批复所述内容基本一致,没有重大变动。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一致认为本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本项目废气、废水及噪声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建议和要求
(一)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管理和定期维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并按照环保部门的最新要求执行。
(二)对于本项目的废气、废水、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竣工环保验收,如环保部门另有要求的,应按照其具体要求执行。
(三)按照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东莞市广锦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
201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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