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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爱威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编辑:启绿环保 浏览: 时间:2018-10-15
东莞爱威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1日在东莞市塘厦镇莲湖社区莲湖北园二路2号5楼东莞爱威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内组织验收工作组。对东莞爱威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本项目”)环保保护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和验收(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和与会代表听取了各相关单位对本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现场检查了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爱威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成立于2017年07月0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WT8UY2F),位于东莞市塘厦镇莲湖社区莲湖北园二路2号5楼(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2°50’8.76",东经114° 6’2.17")。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800m2,建筑面积800m2。
生产设备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应用工序 |
1 |
球磨机 |
500L |
3台 |
搅拌 |
2 |
中转罐 |
15台 |
500L |
研磨 |
3 |
砂磨机 |
12台 |
30L | |
4 |
粒度分析仪 |
1台 |
—— |
检测 |
5 |
原子吸收 |
1台 |
—— | |
6 |
水分分析仪 |
1台 |
—— | |
7 |
真空烤箱 |
1台 |
—— | |
8 |
真空气氛炉 |
1台 |
—— | |
9 |
分析天平 |
1台 |
—— | |
10 |
粘度计 |
1台 |
—— | |
11 |
转轮除湿机 |
1台 |
—— | |
12 |
空压机 |
1台 |
—— |
辅助设备 |
13 |
出料车 |
3台 |
5L | |
14 |
出料罐 |
3台 |
1000L | |
15 |
储料罐 |
3台 |
3000L | |
16 |
冷水机 |
2台 |
40P |
2017年07月建设单位委托广西圣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爱威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09月06日通过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同意建设,审批编号为:东环建 [2017]9374号。主要从事碳纳米导管导电浆料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碳纳米导管导电浆料850吨/年。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9万元。
(四)验收内容
本次验收的内容为:本项目<报告表>及其批复所述的建设内容,以及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
二、工程变更情况
本项目竣工后,实际建设内容与<报告表>及其批复所述内容基本一致,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效果
本项目已按照<报告, 表&, gt;及其批复的要求落实了环保措施,包括:
1、废水
(1)生产废水
冷水机循环冷却水:项目研磨工序为间接冷却,使用冷水机制造冷却用水,冷却用水为普通的自来水,其中无需添加矿物油、乳化液等冷却剂。该冷却用水仅在砂磨机和冷水机间循环使用,不外排,同时由于循环过程中少量的水因受热等因素损失,需定期补充冷却水,补充水量约为10吨/年。
生活污水:项目员工2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参考《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1461-2014),员工生活用水按0.1t/人•d,每天用水约2t/d,一年工作时间为300天计算,生活用水约为600t/a。项目生活污水排污系数按0.9计算,则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540t/a,该类污水的主要污染物为CODCr(400mg/L)、BOD5(200mg/L)、SS(220mg/L)、NH3-N(25mg/L)。
2、废气
投料、灌装工序:项目在投料过程会产生少量的粉尘和有机废气,灌装过程中也挥发产生少量有机废气(N-甲基吡咯烷酮),有机废气以总VOCs计。根据同类企业类比可知,有机废气挥发量约为N-甲基吡咯烷酮的0.1%,项目N-甲基吡咯烷酮使用量为800t/a,则有机废气(总VOCs)的挥发量约为0.8t/a,产生速率为0.33kg/h(年工作时间按2400h计);投料工序粉尘产生量约为粉状原料的0.1%,聚乙烯吡咯烷酮(PVP)和碳纳米管的用量共为50t/a,则粉尘产生量约为0.05t/a,产生速率为0.02kg/h(年工作时间按2400h计)
3、噪声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使得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接受。
4、固体废物
噪声及固体废物由环保局自主验收。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粉尘过滤器过滤的粉尘、不合格品和废包装材料,其中粉尘过滤器过滤的粉尘、不合格品产生量约1.0t/a,重新用作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为0.5t/a,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成份是废纸、厨余、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塑料等。员工生活垃圾排放量计算如下:0.5kg/人•d×20人=10kg/d,即3t/a。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配结果
本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已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东莞市富润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对废气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投料、灌装工序废气中非甲烷总烃处理后监测结果符合《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27-2001)第II时段排放限值。
投料、灌装工序废气中苯、甲苯、二甲苯、总VOCs处理后放监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27-2001)第II时段排放限值。之后东莞市东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对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执行2类标准要求。
五、环保监测结果
(一)本项目基本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
(二)建设单位制定了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和各选择操作规程,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与维护已安排专人负责。
(三)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报告表>及其批复所述内容基本一致,没有重大变动。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一致认为本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建议和要求
(一)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管理和定期维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并按照环保部门的最新要求执行。
(二)对于本项目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竣工环保验收,如环保部门另有要求的,应按照其具体要求执行。
(三)按照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验收报告见附件:验收报告(内含附件)
东莞爱威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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