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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东莞企业“三同时”环保竣工验收

编辑:启绿环保   浏览:  时间:2018-04-24

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监督落实环境保护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以及落实其他需配套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九条或者《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所有通过东莞环评审批的企业单位,需经东莞环保局验收后方可投产

申请条件:1、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规定的验收条件;2、项目建设情况与环评文件相符,已对照环评批复要求和设计文件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及应急措施,污染防治设施经负荷试车监测合格,满足正常运转条件。

东莞环保验收

东莞工厂企业单位申请三同时环保验收需准备的资料:
1、
东莞环保验收申请书。

2、环保治理(废气、废水、噪声)设施设计方案及图纸。

3、环保设施工程质量业主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

5、环保验收全厂监测(调查)报告(原件,一份)。

6、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7、填报《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8、公众参与材料(原件,一份)。

9、环保设施管理制度(复印件,一份):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附操作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10、项目主体工程及环保设施、环保措施相关照片(原件,一份):如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已包括相关照片的,可不提供。

11、防护距离测绘图(原件,一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大气、噪声等防护距离等,提供有资质单位出具的测绘图,测绘图应明确标注项目防护距离包络线范围内的民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12、危险、严控废物及零星废水处理处置有关材料(复印件,一份):如产生危险废物、严控废物、零星废水须转移处理的,提交相应转移处理处置合同。

13、其他材料:证明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及其备案意见要求的其他材料。

关于东莞环保三同时验收流程:

 


电话:0769-82853990

来源于:广东启绿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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